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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王店子村干部作风不纯问题 中共香河县委员会已作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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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11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香河王店子村干部作风不纯问题
中共香河县委员会已作处理
编辑同志:
五月三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发表了“香河县王店子村干部作风不纯,县区干部脱离群众处理有偏差”的来信。这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帮助。王店子村某些干部作风不纯,县区领导干部对此毫无所知。当群众告发以后,很多区干部仍片面听信某些村干部的意见,非法逮捕赵祥、王德才、温福保、李树宣四人。县委对犯错误的党员,也未及时处理,这是缺乏群众观点的官僚主义作风。
中共通县地方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我们完全同意;并指定一区区委会书记魏珍同志进行检讨。因为我们对他的教育不够,他在某些方面仍坚持错误意见。经我们进行说服教育,魏珍同志才接受了批评,作了检讨。
六月十六日县委书记张子明,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长张志诚和魏珍同志到王店子村处理这件事。首先在该村党支部大会上批评了党员干部过去的恶劣作风,指出他们的错误思想。然后,我们又开了原告群众会议(因当时正值麦收,未开群众大会)。会上检讨了领导机关对该村问题拖延不理和非法逮捕群众的错误,并征求他们对处理这个问题的意见。他们要求清查木柴合作社的账目。我们支持这一要求,并确定先将木柴合作社的账目封存,待麦收后农闲时再算。该村某些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如卢玉成、李正荣,在今年三月整风时已分别受了处分,这次未再作处理。一区区委书记魏珍同志片面听信某些村干部意见,非法逮捕群众,已给予当众劝告处分。魏珍同志经过教育后,已认识错误,决心改正。我们并把这一问题的经过及处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印发县机关支部及各区,在干部中进行深入的群众路线的教育,以纠正干部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
中共河北省香河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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