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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开展执法检查 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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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0
第4版()
专栏:

  哈尔滨市开展执法检查
  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本报讯 今年3月以来,哈尔滨市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属区、县和各委、办、局,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一、干部、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执法检查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的检查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全市接受检查单位的十四万六千多名职工中,有十三万一千多人受到了法制教育,受教育的人数达90%以上。哈尔滨汽轮机厂在检查中开展的《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的百题竞赛问答活动,深受职工群众欢迎。通过执法检查,哈尔滨制药厂的干部和群众把《药品管理法》看成是“生命法”,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入库,都依照法规条款的规定严格把关,保证了质量。该厂在全市首批领取了《药品生产合格证》。
二、检查处理了一些违法问题。执法检查中,全市共发现各种违法问题九百七十多个,及时纠正了八百二十多个。市医药局在检查《药品管理法》执行情况时,查出假药十二个品种,共三千二百三十多盒,并就地销毁。市财政局在对全市执行《会计法》情况检查中,共查出各种违法款四千二百多万元,已收缴入库一千一百多万元。
三、加强了法制机构,充实了法制队伍。通过执法检查,全市各大单位普遍认识到建立法制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经委已决定设置法规机构,市直属大、中型企业成立法律顾问室的已有三十一家。全市现有三百六十多人从事经济法制和行政法制工作。目前,全市性的法制工作联络网已初步形成。
四、执法检查工作开始走向经常化、制度化。针对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单位制订了执法制度七百一十多项。为了使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市机电冶金局、电子局、轻工业局、纺织局、医药局等单位还规定了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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