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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负责人发表谈话 优秀学生能获奖学金 家贫好学可申请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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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1
第3版()
专栏:

  国家教委负责人发表谈话
  优秀学生能获奖学金
  家贫好学可申请贷款
据新华社北京七月十一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转了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报告》。围绕这个报告,国家教委负责人回答了新华社记者和中国教育报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什么样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
答:凡是在德、智、体等方面或在其中的一个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就可以获得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可以获得不同等级的专业奖学金;毕业后自愿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煤炭、石油、地质、矿业、水利等艰苦行业工作的学生,可以获得这些单位和部门设立的定向奖学金。
问:什么样的学生可以申请学生贷款?
答:首先是家庭确实经济困难、不能解决全部或部分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的,本人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问:得到奖学金的学生能不能再申请学生贷款?
答:奖学金是奖励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贷款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的资助。如果获得的奖学金数额较少,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允许再申请学生贷款。但是获得奖学金和学生贷款的总额每年不能超过四百元。
问:今年有哪些院校进行这项改革试点?
答:实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今年先在全国部分学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明年开始在全国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广。
今年全国共有八十五所院校进行改革试点。其中国家教委直属院校有清华大学、大连工学院、重庆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各部委所属院校有西北电讯工程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西医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四川财经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院校有四川工业学院、贵州财经学院、云南大学、西安外语学院、西北师范学院、青海工农学院、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吉林工学院、黑龙江大学、郑州大学、湖北中医学院、湖南商业专科学校,广西大学、上海工业大学、南京中医学院、宁波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福州大学、江西医学院、烟台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医学院、河北医学院、太原工业大学、内蒙古工学院、锦州工学院。广东省有四十一所院校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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