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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谁“争”得欢就给谁——谈扶贫资金的使用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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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3
第2版()
专栏:

  不能谁“争”得欢就给谁
——谈扶贫资金的使用问题
  本报记者 王艾生
最近,山西省政府的有关部门十分忙碌,一些贫困县的领导纷纷来省城争投资、争指标、争项目,有的已成为“三争”的专职人员,住在省城“磨”个不休。
山西省三十一个贫困县,国家每年要拿出各项扶贫资金一亿九千万元。如何用好这笔资金,尽可能多办些实在事,确是一个不应忽视的问题。再象以往那样“撒胡椒面”显然不行,必须采取选择重点,按项目扶持的方针。而哪些该上,哪些先上,哪些缓上,都要经过深入调查、科学论证来确定,不能看谁“争”得劲头大、叫得嗓门高就给谁。否则,效果是不会好的。
山西省有个穷县,要办一个年产五万吨的小煤窑,向国家要了二百万元投资,群众又集资三十万元。先是“村办”,后是“乡办”,最后又改为“县办”,“争办”了数年才投产。刚刚投产,又发现地质结构复杂,很难开采,弄得进退两难。相比之下,省民政厅重点扶持的十二个贫困县的情况就好得多。从1 984年开始,他们先摸清资源优势,进行实地考察和多方面论证,然后因地制宜,扶持这些县兴办起五百六十七个企业。现在,绝大部分已投产,实现利润一千三百多万元。仅平顺县投产的一百个扶贫项目,就实现利润二百六十七万元。
确定项目,重点扶持,可以有效地纠正过去有些贫困县截留扶贫款的错误做法,使有限的扶贫资金真正用在生活贫困的农民身上。据山西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调查,全省三十一个贫困县中,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年人均收入不足二百元,有四分之一的农户自产口粮人均达不到一百五十公斤。而有的贫困县的领导竟不顾农民疾苦,截留扶贫资金,盖讲究的办公大楼、礼堂、招待所(或宾馆),有的还购买高级小卧车。用“争”来的扶贫资金,使县级机关先“富”,实在不足取。
国家在财政尚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拿出一部分资金扶贫,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农民逐步走上利用本地资源优势,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道路。有关部门,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领导应当牢记这一点,引导广大群众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发本地资源,并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努力把经济搞活。山西省左权等县已经开始这样做了,而且很快取得了成果,这是十分令人欣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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