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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制度亟待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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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5
第3版()
专栏:工作研究

  研究生招生制度亟待改革
  本报记者 萧关根
最近,记者在上海市一些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采访时,听到了一种意见:我国目前实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弊病很多,急需进行改革。
1978年恢复招生以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上海已有七十五个招生单位,几年来共招收了一万四千八百多名硕士研究生,毕业了五千七百多名。经过市高等教育局组织的学位质量检查评估,以及对毕业生工作情况的调查,证明质量是比较好的。但是,随着研究生招生单位、学科专业及招生人数的增加,现行招生制度的弊病也越来越明显。
首先,入学考试冲击本科教学,影响研究生新生的素质。硕士生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本科毕业生,入学考试初试都是在每年2月进行,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覆盖面又不够广。报考的本科生进入三年级以后,就开始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外语和几门业务科目上,放松了其它课程的学习。突击备考和偏科学习,影响了本科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削弱了本科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不但使本科生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使研究生新生的质量受到影响。
其次,“近亲繁殖”现象相当严重。由于采取由招生单位命题、组织考试和由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的办法,对外单位考生很不利,而本校学生却占有“熟门熟路”的便宜,推荐免试的又必然是本校的学生。所以,他们的考分高,录取率也高。复旦大学1984年招收的硕士生中,75%是本校本科毕业生;上海交通大学1986年复试的考生中,本校毕业生占65.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优秀的又会留校当教师,逐渐形成几代同堂的局面。这种“近亲繁殖”的现象长期发展下去,不利于不同学术思想的交流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第三,在职人员比例太小,新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偏低。现在的初试内容以基础理论为主,复试中又缺少考核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办法。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时,单位“卡”得比较紧,考取的很少。所以新生中大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缺少实际工作的锻炼,再加上学科设置和培养方法上的缺陷,这样的硕士生毕业后,大都是“研究型”的,不是“工程型”的,很不适应各产业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第四,环节多,周期长、工作量大。随着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的增加,入学考试的科目日益增加。复旦大学的考试门数,1984年是一百九十三门,1985年为二百零五门,1986年达到二百一十七门。今年报考该校的二千多名考生,分布在全国二百多个考点进行考试。单就命题、印刷、阅卷、封发、邮寄等考务工作来说,负担已够重的了。据了解,每届招生,从订计划到录取新生,前后要有十四个月的时间,牵制了学校很多精力。
基于上述情况,上海不少高等学校和研究单位,在招生方面已经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有的改革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要完全克服诸多的弊病,还必须在招生计划体制和入学考试方法两方面进行改革。
其一,把招生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由国家教委制订,下达给招生单位执行。指导性计划由国家教委下达控制比例,用人单位与培养单位签订合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家教委备案。
其二,将入学考试分为两个体系:以考试为主的体系和以推荐为主的体系。以考试为主的体系可采取三种考试方式:一次考试(以笔试为主),两次考试(初试和复试),分段考试。
分段考试的第一阶段叫入学资格考试。由国家教委设考试机构,建立题库,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科目是政治、外语及一至两门业务基础课。业务基础课的考试内容必须覆盖大学本科前三年所学的主要课程。资格考试在8月份进行,合格者可持合格证向有关招生单位提出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填报志愿。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可保持二至三年。第二阶段叫入学录取考试。由招生单位组织,采取考试加推荐的办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验动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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