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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棉十二厂确保厂长用人权 干部科划归厂长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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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6
第2版()
专栏:经济改革短讯

  上棉十二厂确保厂长用人权
  干部科划归厂长领导
本报讯 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国棉十二厂实行厂长负责制,把原来由党委领导的干部科划归厂长领导,保证厂长有用人权。在厂长挑选干部时,党委积极为厂长提供干部情况。厂长初步确定聘用名单后,只个别听取党委书记的意见,不拿到党委会上逐个讨论,最后由厂长决定任命。今年二月,有人提出要把干部科还给党委领导。党委书记说:如果再把干部科交给党委领导,岂不是走回头路了吗?党委坚决支持厂长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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