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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供销社的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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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6
第2版()
专栏:

  支持供销社的改革
  本报评论员
农村供销社经过四年多的改革,逐步恢复合作商业的“民办”性质,在商品流通、信息交流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实践说明,只要供销社坚持改革,各级政府、各行各业积极支持,供销社是能够在流通领域里大显身手的。
农村供销社已有三十多年的建设底子,建立了一支四百多万人的职工队伍,形成了一整套经营措施,设置了六十多万个供销网点,经过清股扩股,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都大幅度增加。但是,不可否认,长期养成的“官商”作风尚未扫除干净,旧体制对供销社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发展仍有相当大的束缚。唯有坚持改革管理体制、组织制度和经营方法,供销社的人员、技术、设施和资金优势,才能为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要让供销社发挥更大作用,光靠供销社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各行各业都要看到它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它的改革。目前,特别需要各级政府和国营商业积极扶持和支持。有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不够尊重,任意干预供销社的业务,对民主选举产生的供销社领导,随便调离、撤换。有些地方的国营商业,在同供销社的业务竞争中,不把对方摆在同等地位,侵犯供销社的经营权力,对有利可图的项目,多方设法维持自己独家经营,无利或微利的项目则设法推给对方。放不开手脚和沉重的乱摊乱派等,已经成为自负盈亏的供销社在改革中的阻碍。
生产和流通,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流通领域的扩大依赖于生产的发展,要“有物可流”;另一方面,产品只有为流通吸收,生产才能继续扩大和发展,要“物畅其流”。当前突出的矛盾是,封闭、少渠道、多环节的流通体制对商品生产发展起着巨大的阻碍作用。因此,大家都应该本着支持流通领域改革的态度,积极支持农村供销社改革。
让农村供销社发挥更大作用,并不意味着要对农村供销社规定一个以往所说的“流通主渠道”的地位。流通领域改革的目的是要建成开放的、多渠道的、少环节的流通新体制,应该支持各种各样的流通渠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竞争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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