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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局向部分失主发还被盗财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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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6
第4版()
专栏:

  北京公安局向部分失主发还被盗财物
本报讯 7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发还被盗财物大会,把破案时追缴的和罪犯投案自首时交出的摩托车、彩电、收录机、录相机、自行车等二十种物品和一万多元人民币,发还给九十名事主和十三个单位。
这次发还的被盗财物,一部分是最近一个时期,在广大群众协助下,通过侦破,从犯罪分子手中追缴回来的。(黄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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