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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 秉公办案 武安县检察院维护法律尊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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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7
第4版()
专栏:

  坚持原则 秉公办案
  武安县检察院维护法律尊严
本报讯 河北省武安县人民检察院清正廉洁,秉公办案,被群众誉为“包公院”。最近省人民检察院为他们记集体二等功。
武安县检察院的五名党组成员全是本县人。他们人熟、地熟、亲戚朋友多。1983年组建新的领导班子时,他们就约法三章:不当特殊党员;廉洁奉公,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搞歪门邪道。与此同时,他们还反复教育全院干警,发扬正气,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一天,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成国下班回家后,弟媳正在家等他。她是为犯强奸罪的侄子来说情、探听案情的。张成国向她进行法律教育,讲明社会主义法律是铁面无私的,领导干部更应带头捍卫法律的尊严。弟媳几次说情都扫兴而归。她侄子被依法判处八年徒刑。一年来,仅张成国就拒绝行贿、送礼、说情者达二十三人次,涉及十四个案件,没有一件受干扰。
副检察长张柱的表侄犯盗窃罪,他患有高血压病的老姑母拄着拐棍三次来说情,都被张柱耐心说服回去了。结果他表侄被依法逮捕归案。
一次,本县五湖村党支部书记刘根山,因怀疑外村一个少年在果园偷苹果,将其非法关禁达四十多个小时,并严刑拷打。受理此案后,检察院认定刘犯有非法拘禁罪,对他这种以权代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须查究。谁知案子未办,来院说情者竟达二十多人。该院干警敢于碰硬,认真查证,并得到上级检察院的支持,毅然将刘犯逮捕法办。(靳军 杜芳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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