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读者来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读者来信
山西省寿阳县部分地区不重视管制反革命分子
该县领导机关现在检查纠正
山西省寿阳县经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觉悟大大提高,农村政治情况有了显著改变。但是,部分地区在执行管制反革命分子政策上还有不少思想障碍。有些干部、群众把管制反革命分子的工作看作是麻烦事儿。他们认为:“送到政府还不顶事,让人民管制更没有用。”如七区陈家河村反革命分子陈俊明由县人民法院判处回村管制。群众说:“在县里多押几天吧!正忙的时候,要我们管制他,不是让我们增加负担吗!”有些干部、群众认为认真管制了反革命分子,在反革命分子被解除管制后,不好相处,因而放松了管制。有的甚至给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重要工作,如温家庄村就给受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崔士业布置宣传任务,并说:“人家会宣传,就叫他宣传吧。”沟西等村则错误地让受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参加人民集会。
寿阳县对反革命分子家属的教育工作也做得不够。因而有些地方的反革命分子家属情绪不安,不事生产;有的甚至变卖财产,大吃大喝。如七区全区前后镇压了十四个反革命分子,该十四户家属的表现都很不好。
中共山西省寿阳县委员会发现上述问题后,已指示各区召集反革命分子家属开会,向他们讲清政策,教育他们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线,此外并建议县人民政府迅速处理反革命分子的财产问题,以安定反革命分子家属的情绪,使他们安心生产。在管制工作方面,中共山西省寿阳县委员会已指示各区检查、纠正各种偏向,并在群众中继续进行分清敌我界线的教育,创造管制经验。为了解除某些村子群众对管制工作的顾虑,并促进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自觉服从管制,我县拟让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自己订出管制条例,然后由村政府和群众监督执行。现正在计划进行。
中共山西省寿阳县委员会 孙鐩 树纲
编者按:中共寿阳县委员会检查纠正了该县管制反革命分子工作中的一些偏向,这是很好的。但是,该县准备让受管制的反革命分子自己订立管制条例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对反革命的管制条例应该由人民政府规定,决不应该由反革命分子自己规定。希望该县纠正这种做法。
严厉取缔“黑律师”活动
熊宫午包揽诉讼、挑拨是非
长沙人民法院判他徒刑八年编辑同志:
长沙市有少数不法分子进行“黑律师”活动。他们包揽诉讼,挑拨是非,诈取财物,严重地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威信。长沙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指示,严厉取缔这种违法行为;其情节重大者,则依法予以惩办。最近长沙市人民法院即判处“黑律师”熊宫午徒刑八年。
熊宫午以摆课摊为名,进行“黑律师”活动。他经常替人代撰起诉书、辩诉书、“坦白”书、“悔过”书及向各机关团体呼吁书等,经查有据者,就有七十多件,每件诈取两三万元不等。为了达到诈财目的,他不惜挑拨是非,歪曲事实,增加纠纷的复杂性。如谭绍先与赵建勋因损害赔偿一案,由区公所调解一直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终审判决,原告谭绍先所呈书状,都是由熊犯一手包办的。本年五月,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转发长沙市人民法院执行(判由赵建勋赔偿谭绍先人民币十三万元);熊犯又于六月十四日代被告赵建勋撰写报告,诡称判决与事实不符,坚决不能接受,请求长沙市人民法院重判。因他这样左右怂恿挑拨,蒙蔽真情,致使这件十三万元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拖延了十一个月还不能作最后解决,严重阻碍了人民司法工作的推进,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熊犯在解放前曾进行反动律师事务,并在匪军政部马政司及军务处充任过军官,积极从事反动工作达二十二年之久。解放后仍不思改悔,以包揽诉讼、诈取财物为业。长沙市人民法院已判处其徒刑八年,并强制劳动改造。
为了彻底肃清“黑律师”的非法活动,长沙市人民法院除继续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外,并大力加强问事代书工作,增设专人经常替市民解答法令疑难问题,免费代写诉状,并负责调解一般轻微纠纷。
长沙市人民法院宣教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