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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蛀虫” 保护“支柱” 上海石洞口电厂工地破获一起盗窃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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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9
第4版()
专栏:

清除“蛀虫” 保护“支柱”
  上海石洞口电厂工地破获一起盗窃案
编者按:保卫重点建设工程,如同保护“支柱”一样,必须清除“蛀虫”。蛀虫不除,支柱就要被损坏。上海石洞口电厂建设工地查获的这起盗窃案件,给了人们这个启示。
本报讯最近,上海吴淞公安分局在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上海石洞口电厂工地,破获一起盗窃案。主犯于根法等五人已被依法逮捕。
石洞口电厂设备仓库、机械化停车场等基建工程由浙江浦江县浦阳建筑工程队承包。工程队队长于根法、预算兼采购员朱耀康、会计张世根等人,自去年7月至今年1月,采用偷工减料,高价盗卖工程用料;重金收买工程管理人员,大幅度提高工程定额预算;盗窃建筑材料等手段,鲸吞国家建设资财达二十二万余元。
浦阳建筑工程队是由当地闲散建筑人员临时拼凑起来的,人员素质极差,技术力量薄弱,有关部门不经调查,就把重要的工程建设项目包给了他们。去年3月,于根法等人经上电公司医生王朝银和其妹夫项殿明牵线搭桥,与上电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于根法等人对王、项二人感恩戴德,从承包工程总收入中提取二万六千元作为介绍费(已付给一万元)。他们又设法收买上电承包公司的经理、预算员等,以便为偷工减料、盗窃建筑材料开方便之门。仅一次,他们就从工地拉走七吨钢筋回浦阳分赃。
从初步查明情况来看,除工程管理人员存在接受贿赂,工地管理不善等情况外,也存在警卫力量薄弱,人员进出无人值班检查等问题,给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隙。有关方面认为,通过这一案件的侦破,有许多应当吸取的教训,需要及时总结,以加强施工中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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