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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与医生争利的风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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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19
第7版()
专栏:

  病人与医生争利的风波
  李松
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庭,一桩离奇的诉讼案掀起了轩然大波,历时几年而尚未平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 976年,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医疗中心接收了一个名叫约翰·穆尔的病人,他患有毛状细胞癌。主治医生戈尔德博士在诊断后决定手术治疗,切除了穆尔已病变的脾。治疗获得成功,穆尔痊愈出院了。这一罕见的病例,引起了戈尔德博士的兴趣,他和同事一直用穆尔的病变的脾细胞进行实验,终于培育出了一种可以大量制造某种生物物质的细胞株,这一科研成果对于研究癌症和其他病症,具有很高的价值。此后,加州大学给予戈尔德博士这一成果的专利权,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也着手开发这一成果的商业用途。
不料,医生的成果却引起病人眼红。1984年,穆尔竟向洛杉矶高级法庭提出诉讼,控告加州大学、科研人员和生物技术公司“独吞”了他“宝贵”的脾,未经他的同意,就用于赚钱的商业用途。穆尔提出,作为脾的所有者,他有权要求赔偿费,并要求在将来的利润中分享一份。
这突如其来的诉讼案,令美国医学界和生物技术界措手不及。因为多年来大多数医学院和科研部门,一直在使用人体材料进行实验和研究,这些材料少数来自病人捐献,大部分来自门诊手术。从来无人对此提出过异议,更无人提出过这样离奇的要求。
病人是否有权分享医生利用他的人体材料制成药物和生物学制品所创造的利润?
这一问题引起了家庭科学委员会的关注,美国国会技术评定办公室为此专门召开了几个专题讨论会。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甚至正在考虑要求科研人员在他们的科研成果有可能被商业采用之前,就要先通知研究对象,并求得本人同意。有的专家甚至提出,在给病人动手术之前,先让病人签署一份自动放弃将来分享任何商业利润的声明书。
科研人员对这些意见深感忧虑。
首先,他们不是未来先知,在着手实验时,他们无从知道这些人体材料将来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再者,征求病人意见会给他们增添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如果病人持不同意见,就会导致那些具有潜在价值的研究成果延期完成,或中途流产,最终会阻碍生物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加州大学的辩护律师指出:“如果这桩案子获得胜诉,就等于向科研人员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受损失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将来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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