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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县直机关举行普法考试 县委书记带头参加成绩优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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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0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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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县直机关举行普法考试 县委书记带头参加成绩优秀
本报讯 7月18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县县直机关举行了大规模的普法考试,来自县属部、委、办局六十三个单位的八百五十三名干部职工不顾酷暑高温在温岭中学教学大楼二十四个试场参加了考核。县委书记胡岳,也以普通一员的身份参加了这次普法统考,并且与上两次一样取得了优秀成绩。
这次考试考查的内容是《继承法》、《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这是由县直机关党委和县普法教育办公室组织的第四次普法统考。试场考试纪律严明,自始至终秩序很好。
为了检验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的学法效果,在个人自学钻研、集中时间进行复习辅导的基础上,县直机关党委和县普法教育办公室分别于今年4月下旬、5月下旬、6月中旬组织举行了三次普法统考,考查了《宪法》、《兵役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连同这一次,共进行了四次统考,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共有三千六百多人次参加考试,绝大多数取得了优良成绩。
每次普法统考,都是采取统一印发复习资料,统一集中复习辅导,统一时间考试,统一命题评分,分开卷(四十五岁以上)、闭卷(四十五岁以下)两种进行考核,并由监考人员统一分发试卷,各自独立答卷,试题类型灵活多样,有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问答题,还有法律咨询题和案例分析题,大家对此很感兴趣。每次考后,都向各单位发送简报公布成绩,并且旗帜鲜明地表扬鼓励好的,批评教育差的,促使干部职工刻苦认真学法。
(黄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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