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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生产要有“质”的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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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1
第2版()
专栏:

商品生产要有“质”的概念
本报评论员
今天,本报刊登的大量工业品滞销积压的新闻,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产品积压有流通渠道的原因,如有些适合农村需要的产品,流向城市了,而有些适合城市需要的产品,却流向农村了。但相当数量的积压产品,是质量低劣造成的。这就再次给人们敲响警钟:发展生产首先要有“质”的概念。
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到本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这就是说,以尽可能少的投入,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是实现“翻两番”的一个前提条件。那种片面地追求产值产量,把“翻两番”单纯当作数量翻番的看法是错误的、有害的。让粗制滥造的产品出厂,然后积压在国家仓库里,人民的需要满足不了,还占用着国家大量资金。表面上产值上去了,实际上是给国家造成灾难。以低劣产品滥竽充数,取得“翻两番”的美名,岂不是自欺欺人!
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顽症。长期以来,由于错误地否定、排斥商品经济,无论在主管部门的宏观决策上,还是在企业的微观活动中,讲的都是产品经济。一个工厂把产品生产出来了,不管有没有人要,国家都包起来,卖不掉就放在仓库里。赚了,赔了,都是国家的,工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不讲“优质优价”的价格政策,必然导致工厂忽视提高产品质量。没有《破产法》,企业负盈不负亏,也就缺乏“以质量求生存”的进取心。凡此种种,都说明了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首先必须摒弃产品经济,真正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规律办事。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实现高质量的高产量,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商品的质量标准。社会生产技术的进步没有止境,广大用户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任何企业都不能满足此时此刻的“优质”,而必须根据质量标准的动态变化,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产品质量日臻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在这个前提下实现“翻两番”,才符合党的十二大提出的要求,才能真正造福于我们的国家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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