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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保险逐步社会化 合同制工人解除后顾之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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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1
第2版()
专栏:经济改革短讯

深圳劳动保险逐步社会化 合同制工人解除后顾之忧
本报讯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社会劳动保险逐步实现社会化。参加保险的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可以按时领取退休工资、享受病残补助、死亡优抚等待遇;在待业期间还可享受生活困难补贴。
从1982年开始,该市企业新招收的职工一律采用劳动合同制,原来企业实行的“企业自保”的劳动保险制度同这种新体制不能相适应。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积极推行社会劳动保险制度,规定企业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一律实行社会劳动保险,要求全民所有制职工一律实行退休基金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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