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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指出 我对伯恩斯探视安排符合中英领事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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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3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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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指出
我对伯恩斯探视安排符合中英领事协定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在对美国记者约翰·伯恩斯的探视等问题上的处理是符合中英领事协定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中国对持英国护照的美国《纽约时报》驻京记者伯恩斯被拘留后在安排探视的时间等问题上是否遵守了中英领事协定。
发言人指出,“我们的做法是符合中英领事协定的”。他说,中英领事协定的有关规定是:在其领区内遇有派遣国国民被捕、被监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被拘留,接受国有关当局应尽可能快地通知,最迟于该国民的个人自由受到限制之时起七天内通知派遣国领馆。领事官员要求探视上述国民,接受国有关当局应于通知领馆该国公民的个人自由受到限制之日起两天后安排探视,并允许以后按不超过一个月的间隔重复探视。
发言人在谈到对伯恩斯一事的处理时还强调指出,伯恩斯违反了中国法律,中国有关当局是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程序来处理事情的。
当有记者问道“中国外交部什么时候准备接受《纽约时报》派出新的常驻记者”时,发言人说,伯恩斯进行了非法活动,应由他个人负法律责任。他说,“我不认为违法的个人和派遣他的报纸是一回事,也不认为这件事会影响这家报纸同我们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如《纽约时报》愿意重新向北京派驻记者,可以按照我们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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