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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脂公司聊城支公司应防止私商的假冒欺骗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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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1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中国油脂公司聊城支公司应防止私商的假冒欺骗行为编辑同志:
中国油脂公司聊城支公司最近在高唐县收购了七万斤左右的花生油。这批花生油从高唐运到临清装船转运新乡时,经检查发现内有十桶约三千七百斤完全是豆油,有一桶差不多完全是油泥,其余一百多桶大都掺有豆油与卫生油,而且有的已经变味变质。此外,每桶又都含有二、三斤油泥。根据以上情况估计,每斤花生油平均要损失三百元,七万斤共要损失二千一百万元。据说在七月二十五日有一百桶花生油运到临清时,当时即发现其中有五桶是豆油。中国油脂公司聊城支公司在临清负责办理运输的干部把这个情况向公司方面作了报告,并请示处理办法。该公司的答复却说:“我们的油是委托私商代购的,人家是货物出门不管退换,现在只有将豆油留在临清出售,其他仍运新乡。”第二天运来的十八桶花生油内又发现五桶豆油,但是这一切都由聊城支公司自认了损失。
这一问题说明聊城支公司是多么不重视国家资财!买的是花生油,而运来了豆油,他们却以“私商的货物出门不管退换”为“理由”就不去查究了。既然货物出门不管什么假货、坏货就全不能退换了,那末,在货物出门时,该公司为什么又不认真检查呢?对于这一点,我们希望该公司能认真检讨一下。
王专、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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