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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轻率待病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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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7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岂能轻率待病人
于俭
今年1月7日夜,河南省驻马店地区人民医院外科医生朱志勇正在值班,十二时许由西平县医院转来一位被拖拉机轧伤的危急病人康丙乾。朱志勇看到病人的住院手续上注明是右小腿骨折,他走到患者身边掀开被子看了看,未做任何检查和治疗便说:“这里没有病床,你们到市保健医院去吧。”护送的人说:
“你看他疼得那样厉害,先给治治吧。”朱志勇说:“不行,赶紧转走。”话音刚落,他便拂袖而去。第二天凌晨五时左右朱志勇发现病人未走,用电梯把病人从四楼送往一楼,推到大厅门口。早晨七时二十分病人死亡。法医检验结论为:死者系因机动车辆撞击胸部,造成左胸部复合性外伤血肿,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今年2月3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立案侦查。3月31日将被告人朱志勇以玩忽职守罪依法逮捕。一时间,驻马店地区医院舆论哗然,群众议论纷纷。有的认为朱志勇无罪。有的说,医院已给死者家属赔款三千元,还对朱志勇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不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的人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逮捕朱志勇,会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朱志勇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危急患者未作及时检查治疗便让其转院,致使病人死亡,他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其依法逮捕是正确的。同时,很有必要结合该案开展法制宣传,使广大医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办案人员来到地区医院各科室,先后召开了院领导、主治医生,医生、门诊、后勤人员座谈会,了解大家对朱志勇玩忽职守一案的看法,宣传刑法有关条文,讲解什么是玩忽职守罪,说明朱志勇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法律依据。
接着,检察干部为医院医务人员、职工讲了三场法制教育课,提高了大家对朱志勇一案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稳定了医务人员的思想情绪。
今年5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朱志勇认罪态度较好,愿意立功赎罪以及从轻情节,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他免予起诉。(按,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行为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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