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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争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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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8
第3版()
专栏:快语

提倡争辩
许锦根
同志之间有不同意见,为了共同的目标发生争辩,是极平常的事。但如果争辩的一方是顶头上司,是相当一级的领导,争辩的另一方就难免口将言而嗫嚅了。前不久,一位人口问题专家在一次会议上发言,对当地主要领导人关于城市建议的意见当面提出异议。双方经过激烈争辩,那位领导收回了自己的意见。这位专家敢于“面谏”的精神,那位领导服从真理的气度,都值得提倡。
这几年,一些领导部门在决策前,愿意听听有关专家的意见,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好开端。但由于种种原因,专家与领导的意见相左是常有的。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地让专家服从领导或让领导听从专家都不是好办法,应该展开争辩,大家服从真理,尊重科学。
提倡争辩,能不能争辩得起来,关键看领导。如果领导肚里先有了一定之规,听取专家意见不过是走走过场,那就势必不大有人敢来争辩;如果真有人据理争辩一番,场面也会很尴尬的。因此,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有没有热烈而严肃的争辩,恰恰检验着那里的领导人有无民主作风和有无尊重人才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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