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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货交公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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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8
第5版()
专栏:新风赞

洋货交公记
当今,有的人一旦得到出国机会,首先盘算的是为个人捞点便宜。贵阳市塑料七厂副厂长郝鸿志两次出国,在物质利益面前,他是怎样处理的呢?
1984年12月,郝鸿志参加了市里组织的考察团,到日本和香港考察塑料编织袋生产线。得知出国人员可以为自己买一件高档商品带回时,他想,本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家底薄,厂里连部彩电都没有,职工生活单调,于是决定为厂里买点实用东西。在日本和香港期间他不旅游、不进餐馆,尽量少打电话少坐车,省下了一千三百元港币。原打算给厂里买台大彩电,由于钱不够,只好买了一台双卡立体声收录机。回厂后,连同发给他出国使用的两口箱子一并送给厂里,作为企业的公有财产。
1985年10月,郝鸿志到联邦德国接受技术培训。在联邦德国鲁尔区的二十天里,他兢兢业业地学习,个人很少花钱。返回香港时,他用积攒的钱买回了一台五十一厘米“乐声”彩电。
郝鸿志两口子每月收入二百元左右,要抚养两个孩子,至今家里没有象样的家具和电器。当他向妻子讲明送彩电给厂里的想法后,得到妻子的支持。当郝鸿志把彩电送到厂里时,一些职工劝他把彩电留给自己用。郝鸿志说:“把它放到厂里比在我家里用途大,这就算我这名新党员奉献给同志们的一点心意吧!”
(江崇俭 陈启厚 崔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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