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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铁路债券案基本结束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重审后作出裁决 债券持有人无权迫使中国政府偿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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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9
第1版()
专栏:

湖广铁路债券案基本结束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重审后作出裁决 债券持有人无权迫使中国政府偿付
本报华盛顿7月29日专电 记者张允文、景宪法报道: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本月25日裁决,美国债券持有人无权迫使中国政府偿还1911年由满清政府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
1979年,以拉塞尔·杰克逊为代表的湖广铁路债券美国方面持有人向阿拉巴马州—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中国政府赔偿1911年由满清政府在美国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该法院于1982年9月在以中国方面拒绝出席为由无理判决要求中国政府赔偿四千一百多万美元。
中国政府声明,新中国政府对满清政府当年这笔罪恶的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并重申根据法律,中国政府享有不接受外国法庭诉讼的绝对主权。1984年,该法院重新裁决撤销该诉讼案。但由于控告方面继续上诉,因此导致位于亚特兰大市的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并于本月25日宣布,维持阿拉巴马州法院1984年的判决,承认中国政府享有不受外国法庭裁判权的绝对主权,撤销该项诉讼,从而使持续六年之久的湖广铁路债券案基本结束。
参与该案审理的索陆律师认为:巡回上诉法院对湖广铁路债券诉讼案的裁决,将为中国今后在美国发行债券铺展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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