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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一些单位随意违约拖延付款 锦西成为全国最大债权人 企业待收款五千万元 全市人均八十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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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9
第2版()
专栏:

外地一些单位随意违约拖延付款
锦西成为全国最大债权人
企业待收款五千万元 全市人均八十元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辽宁省锦西市如今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经济债权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县企业共拖欠该市货款五千万元,这个六十四万人口的县级小市,平均每人负担近八十元。
随着对内对外经济的搞活,锦西市同全国各行业的经济联系日益扩大,有力地促进了该市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在经济交往中,外省市一些单位不遵守经济合同法,随意违约、拖延付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某县一家化肥厂,拖欠锦西机械总厂六十万元已三年,年年催还,一直不还。该市钢屯乡兰家沟村办企业,生产石棉瓦和白灰,1982年和黑龙江省呼兰县乡镇企业局服务公司签订二十万元合同,货已付,但款迟迟不来。为此,兰家沟村先后二十次派人去催,仅旅差费就花去五千多元。去年,兰家沟村办企业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呼兰县应分三次偿还债款,但至今未见一分钱汇来。
这一笔笔数额如此巨大的款项难以收回,给全市资金周转带来困难。为催办拖欠款项,全市各企业经常有数百人在外讨债,有的大企业还专门成立了二三十人的讨债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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