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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改革 服务建设 利国利民 山西各级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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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9
第4版()
专栏:

保护改革 服务建设 利国利民
山西各级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本报讯 记者王艾生报道:山西省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主动保护改革,服务于经济建设。1984年以来,共查办侵犯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合法权益的案件八百五十余件,办理破坏改革的案件一百三十四件,对一百余个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使其面貌发生改观。
山西省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本省经济建设的特点,紧紧围绕山西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任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先后组织一千六百余名干警到两千余个工厂、矿山和其它企事业单位,并走访五千多个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1985年以来他们查处涉及煤炭部门的犯罪案件七百四十余件。特别是对国家和山西的二十五项重点工程内的犯罪分子给予了有力的打击,先后查获破坏煤炭生产案件六十八起,逮捕犯罪分子七十二人。还批准逮捕破坏“两户”生产的犯罪分子二百八十二人。
全省检察系统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一千四百五十万元。
在办案中,山西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一些企业振兴繁荣。曲沃县栏山铁矿,1982年以来挖空积累三十万元卖掉汽车八辆,拖欠群众运费五十二万元。县检察院在这个矿查获三起大贪污、受贿案,依法逮捕了原矿长曹瑞勇等三人,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使企业恢复生机。全省还有40%的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协助当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改革的发展。长子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干部、职工欠公款严重,及时向政府作了反映,引起领导重视,仅一个多月全县就收回干部、职工欠公款一百五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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