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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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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29
第7版()
专栏:名词解释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在巴黎。
经合组织的前身——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于1948年。当时,十七个饱受战祸的西欧国家,为利用美国“马歇尔计划”提供的援助,商议成立了这个组织。它在恢复和重建西欧经济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欧洲经济的复兴以及各国经济联系的加深,西方迫切需要一个协调欧美各国经济政策的机构。因此,欧洲经济合作组织于1960年12月同美国、加拿大签署公约,决定改组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并于1961年9月正式生效。这一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协助成员国政府制定并协调经济和社会福利政策,鼓励并调整成员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发展”。
目前,该组织有二十四个成员国,几乎包括所有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它们是欧洲的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丹麦、奥地利、芬兰、希腊、冰岛、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瑞典、土耳其,北美的美国、加拿大,亚洲的日本,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南斯拉夫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活动。欧洲共同体向经合组织派驻有代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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