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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 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七百多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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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30
第1版()
专栏:

行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
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七百多件
本报讯 记者张志业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已取得显著成绩。截至今年6月底的一项最新统计数字表明,从1979年11月以来,各地制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已达七百四十四件。
据悉,目前已制定的这批地方法规,内容涉及政法、政权建设、财政经济、科教、卫生、民族以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表明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正在完善和系统化。据统计,在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中,财政经济方面的有二百七十九件,占37.5%。内容包括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和引进、中外合资企业、城市管理、集市贸易管理、环境保护、物价、土地管理等。
制定的这部分地方法规,对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起到了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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