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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免费发放”为“低价销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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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1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编者按:许多读者在给本报的来信中,指出了目前我国避孕药具实行“免费发放”的弊端,提出了改“免费发放”为“有价供应”的建议。我们觉得,这种意见开阔了这次讨论的思路,值得重视。现选登五封来信,供有关方面参考。
读者在信中还指出,避孕药具改为“有价供应”,广大育龄夫妇花少量的钱就能买到自己喜用的避孕药具,他们还是会乐意的。当然,任何方法都难以尽善尽美。有关部门如能采纳读者关于“有价供应”的建议,那么在实施这个办法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就需要采取些相应的措施。这一点也是不能忽略的。
改“免费发放”为“低价销售”
看了你报4月28日第一版刊登的《我们这里领取避孕药具难》的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附记,我认为造成群众领取避孕药具难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目前实行的“免费发放”办法违反了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
避孕药具是商品,虽然它是一种特殊商品。但它也是由原料经工厂加工制成,因而它是有值的;在流通中,它又经过运输、储存、发放等过程,这些都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需要一定的费用。商品都是有价有值的,如果有值无价,那就失去了流通的动力。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原本是为了减轻群众负担,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但这种做法的本身,却违反了商品有价流通的客观规律,使避孕药具失去流通动力,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有鉴于此,我建议将避孕药具由“免费发放”改为“低价销售”。这样做,不仅可以恢复避孕药具是一种商品的本来面目,使它在正常的商品流通渠道中自然流通,不需另辟发放渠道;而且由于低价收费,也不违背免费发放的本意。低价销售,能使经销单位和个人有利可图,调动他们供应避孕药具的积极性,当然也就有利于解决“领取避孕药具难”的问题。避孕药具应该和其它药品一样,在柜台上和群众见面,收费既低,又可任意选择,群众一定会欢迎的。同时,实行有偿供应办法后,也可以提高避孕药具的利用率,因为人们毕竟要花点钱去买。过去免费发放时那种有了就多领、用不完就乱扔的现象,就能避免或减少。
避孕药具由免费发放改为低价销售,也可能出现一些新问题。因为“低价”和避孕药具的真实价格相去甚远,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大批量买进后,再加价倒卖;或用“低价”的避孕药具作原料,加工成其它商品牟利等。建议在这种办法实施之前,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
浙江杭州炼油厂研究所 王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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