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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宣布防爆器械厂破产处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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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3
第1版()
专栏:

沈阳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宣布防爆器械厂破产处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段心强报道:沈阳市人民政府8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告,连续亏损十年、负债额超过全部财产三分之二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并收缴其营业执照。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倒闭的企业,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地方法规程序对企业进行破产处理。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是一个有七十二名职工的小型企业。宣告破产后,它即丧失了法人资格,企业债权的清偿和人员的安置,由有关部门、债权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破产倒闭监督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据介绍,这个厂的债权人达二百一十九个,负债总额五十万三千元。企业所拥有的三十万零二千元的财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这个厂的职工因企业破产,失去了原有职业,由劳动部门按待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组织就业,同时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职工待业以后,在半年内每月领取原基本工资的75%,自第七个月起的两年内,每月领取三十元的破产社会救济金。待业人员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后,救济金停止发放。
新闻发布会上还宣布,对造成这个厂破产的原因,将由“监管会”负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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