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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行动中——湖北荆门市委纠正不正之风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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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4
第5版()
专栏:调查报告

希望在行动中
——湖北荆门市委纠正不正之风纪实
今年年初,湖北省荆门市委从纪检部门了解到:近两年来,荆门市滥占耕地、违纪营建私房之风愈演愈烈。据统计,全市党员干部和职工建私房的有八百三十九户,其中,副局级以上干部二十五人,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市委决定,狠刹当前突出的几股不正之风,以清查违章违纪建私房为突破口。
清查工作一开始,群众就拭目以待:“这回清查党员干部建私房的问题,还不是查小不查大,查软不查硬,抓个把‘垫底’的,杀鸡给猴看看算了。”市委理解群众的情绪。他们知道,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实实在在地干一件。在市直副局级以上的二十五名干部违纪建私房的问题中,市保险公司一位副经理、党组副书记的问题比较典型。这位党组副书记一家四口人,住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本无住房的困难。他于1984年4月至9月在城郊建造一栋两层楼私房,建筑面积达一百六十多平方米。对此,市保险公司的群众有的直接找市委领导反映,有的写信揭发。可是当进入清查时,却遇到重重阻力。在这节骨眼上,市委专门听取了对这位党组副书记违纪建私房清查情况的汇报,市委书记张明春同志同有关方面的人员到现场察看,找群众座谈,又召开公司党组负责人会议,对抵制清查的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清查工作重新展开。这位党组副书记在建私房的过程中,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多占土地,挪用公款公物,无偿动用本系统运输工具,金额达六千七百元。是批评一下了事,还是严肃处理?常委们认为,对领导干部错误的姑息,实质上是害了干部,也有损于党的事业。不管他过去工作怎么好,现在地位有多高,只要他违章、违纪、违法,就要严肃处理。于是市委研究决定:给予这位党组副书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议主管部门撤销其副经理职务;私房归公,通报全市。市委对这位党组副书记的果断处理,推动了其他大案要案的查处。今年1月至4月,二十五名市直副局级以上干部建私房的问题已基本查清,对严重违章违纪的,已处理了三人,查清待处理九人;经省纪委立案的四个大案,已结案并处理了三个,另一个正在查处之中。
这个市违纪营建私房相当普遍,除去市直副局级以上干部,还有五百六十八户干部职工。城区的清查能否进行到底,关键要看市委对市直机关干部的态度。张建华,是关键层次中的关键人物。此人是市工人文化宫干部。经调查,他在建私房过程中,利用负责管理文化宫基建工作之便,严重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合计价值一千七百元。后又伙同走私犯贪污公款三千七百余元。
然而,就在市纪委根据张建华违法违纪的性质、情节作出处理的时候,有人出来求情,并亮出了某领导的招牌。面对关系网,市委负责同志明确表示:“我们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只看本人的错误事实,既不搞株连,也不看任何背景!”关系网被撕破了,说情风被堵住了。市纪委于今年3月作出决定:给予张建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给予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建房中侵占款上交财政;欠交土地征用费限期付清。
市委、市纪委不讲情面,秉公执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营建私房,推动了城区的清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到5月底止,城区五百六十八户中重点立案的一百零六件,各区党委和纪检机构已进行了坚决处理。
在后港镇古定桥泵站旁,一栋小洋楼拔地而起。楼房占地面积七百五十平方米,分主楼、副楼,大小二十三间。房主人是后港镇副镇长郑元书。他家收入并不高,楼房建起后,郑元书不仅不欠外债,还新添了组合式家具两套和一台彩色电视机。群众看到如此规模的楼房和豪华的陈设,议论纷纷,眼盯眼地看着市委对郑元书建房的问题咋处理。市委对郑元书的问题十分重视,市委书记张明春同志指出:“不能让这个问题在整党中滑过去,不要因为是镇一级干部就放松要求,心慈手软。务必从速调查,严肃处理。”于是,市委一方面组织力量彻底清查郑元书建私房中的问题;另一方面结合农村整党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生动的党风党纪教育。警钟敲响了!少数犯有这样或那样错误的党员、党员干部在整党中主动检查自己的错误。仅后港镇就有六十多人主动交待错误,退出违纪金额五万余元。 (湖北《党员生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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