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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服务”,还是勒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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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4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是“服务”,还是勒索?
黑龙江省七台河这地方,遍地“乌金”,有的地方挖下十几米深就出煤,农民认准了办矿挖煤是一条致富路。有些掌握实权部门的人便在“煤”上“作文章”。首先是在销售煤的环节上卡农民。这里的煤炭运销货场从书记、主任、调度到现场员、煤质员、检尺员等,各自都有勒卡农民的办法。他们有的暗示;有的公开索要;有的因一己之利没有满足就给人家“穿小鞋”。桃山、缸窑沟、七台河三个货场的十三名科级干部中,存在严重以权谋私和经济问题的就有十一名。七台河货场原调度李忠海,想买房子,找到四新村的党支部书记,要在交通要道处给弄一个房号(占地)。可是那个地方根本就不准盖民房。李忠海又说:“那就给弄一车松木杆吧。”党支书明知村里没有,也只好满
口答应。过了几天,松木杆没送上去,这位调度就把给四新村运煤的九台车调走给了别人,村里无奈,只好买了五十五根松木杆送去。李忠海的要求满足以后,煤就开始运了。
农民得罪不起的又何止货场一家!新兴区农业银行办事处二十几岁的办事员鲍海波,一天到红卫村去“查帐”,声称村里现金管理有问题,张口就要罚款一万七千元。村里按惯例,毕恭毕敬地请他吃喝一顿。鲍海波还不罢休,坚持要罚款。后来党支书把他单独请到里屋,恳求说:“兄弟,咱农民挣点钱不容易,你有啥事就直说吧。”他才说明来意:“盖房子缺钱,借我三千块吧!”村里不敢怠慢,第二天就给了他三千元。
在七台河,农民看得很清楚,同样的煤,为什么有的矿一吨也不积压,而有的矿却卖不出去?其中的奥秘是,要用自己手中的物质去满足某些人以权谋私的欲望,才能达到目的。四新村党支部书记朱崇善,自称是“送礼大王”,经他手三年送出了十一万多元的钱物,涉及到五十五人,超千元的有二十七人。村里1982年修了个养鱼池,去年送出去五千多斤鱼。这还不够,还要花高价从市场上买鱼去送。朱崇善因行贿已被收审。
七台河的某些部门,靠“关系”,靠请客送礼办事相当盛行。四新村1983年有七千吨积压煤,其中有两千吨是次煤,每吨七元也卖不出去,可是因为与一家宾馆“联营”,找到了与货场的特殊关系,每吨交两元好处费,结果全部以二十二元五角一吨的价格卖了出去,每吨可以净赚七元多钱。中心河乡企业公司车队一个叫于耀的人,自己根本不办矿,只是凭关系到处低价买次煤,便可以每吨十八元、二十一元或二十三元的价格,卖到煤炭运销货场,即使是煤矸石,当场就被垫在路上,也不要紧。因为他已向货场书记、主任、调度等人行贿六千元。他在短短三个月就获暴利一万三千元。然而有的小矿的农民,由于没有钱行贿,煤卖不出去,煤堆长满了蒿草,有的因自燃而报废。
全市几百个小矿,无论是缺少原材料、资金,还是卖煤,都要靠“送礼”。送礼的规模不断升级,名目不断翻新,从开始送点茄子、辣椒,到送现金上千元。
1985年,四新等三个村送礼共花了十一万七千元,占三个村公共积累的10%以上。一位会计称这是“关系成本”。三年来,送礼涉及全市五十个单位,三百多名党员、干部。
七台河市委在整党中,派人调查了桃山、七台河等煤炭运销货场勒索农民的问题,公布了四新等三个村送礼行贿的账单,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到目前为止,全市有二百四十七人退回了钱、物,并作出检讨,有四人因触犯法律被逮捕或收审。
(中共黑龙江省委整党指导委员会供稿)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几个煤炭销货场等单位的一些党员和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勒卡、坑害农民,确实触目惊心!
从煤炭销货场,到银行、税务、工商、交通部门等,这些单位的职责本来就是为基层服务,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可是,在这些单位中,有些党员和干部由于个人私利的驱使,完全违背了自己所肩负的任务和职责,把服务变成了勒索,把“支农”变成了“坑农”。这些,难道能够容忍吗?
对于这些人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群众,坚决揭露,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七台河市委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把农民群众揭发出来的煤炭运销货场和市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的以权谋私问题,立即进行通报,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该检讨的检讨,该退赔的退赔,该法办的法办,推动了这些部门的整党工作,巩固、发展了整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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