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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打开一扇新窗口 “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负责人答本报记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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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5
第2版()
专栏:

对外合作打开一扇新窗口
“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负责人答本报记者
本报讯 记者冯霄报道:不久前创建的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下称“中心”),已引起企业界的重视和兴趣,日前记者在北京走访了“中心”的吴千主任及唐菊裳总工程师,并请他们回答了读者关心的几个问题。
问:这个“中心”的任务是什么?
答:“作为一个窗口,起媒介作用”,这是赵紫阳总理对“中心”提出的宗旨。“中心”的具体任务主要是受国家经委之托,协调全国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业务,促进中外中小企业间的联系和合作及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问:目前全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很多,“中心”作为新的窗口有什么特点?
答:这个“中心”的突出特点是在结合部上做文章,主要在三方面发挥作用:
——发挥结合部作用,重点做好结合部工作。“中心”不代替各部门原有对外窗口的作用,主要在各部门、各地区、部门和地区之间的结合部上发挥作用。凡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发生的一个部门、一个地区难于解决的问题,“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配合有关部门为办好“三资”企业服务,协助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如联邦德国一家公司同我国一家企业办合资经营企业,遇到一些问题,由于牵涉部门很多,不知找谁解决,希望得到“中心”的帮助,“中心”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的希望与要求,与外国民间或政府的中小企业建立联系。“中心”还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引进、吸收外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等。
问:“中心”成立后已经开展了哪些业务?
答:几个月来,“中心”已和各国企业界广泛交往,先后同联邦德国、日本、美国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组织、中小企业代表和驻华使馆的大使和参赞进行了接触,并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联系;同时对相当数量的国内外函电作了处理或答复。我们还与国外企业机构相互派团访问,并达成合作协议。今年初,我国中小企业合作代表团访问联邦德国后,促进了巴登—符腾堡州和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地区中小企业间的合作,年内将有一批项目成交。此外,“中心”已与国内数家大型公司建立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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