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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工商银行拆散裙带关系 调整三百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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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6
第4版()
专栏:

咸阳市工商银行拆散裙带关系 调整三百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
本报讯 据陕西日报报道:陕西省咸阳市工商银行从去年下半年以来,顶住各种压力,对本系统夫妻、父子、兄弟姐妹同在一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调整,到目前,已调整了三百零一名,基本解决了裙带关系,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
最近几年,由于“内招”和接班顶替等原因,使具有亲属关系的职工聚集在同一单位工作的现象愈来愈严重,无形中形成了“帮帮派派”,致使在解决和处理个别人的问题时,常牵一动百,很不利于工作。
针对这一情况,行党组研究决定,对全系统有裙带关系的人员,内部进行调整。原则是区别对待,稳定业务骨干,就近安排,业务和住宿条件不变。为了区别不同亲属关系,他们又分别制定了具体界限。兄弟姐妹在一个单位的,调出一个到另一个县区支行;夫妻在一个单位的,在保证夫妻团聚的前提下,调出一个到不同的下属单位;子女和父亲或母亲在同一个单位的,如果其父母身边还有其他子女,在银行工作的子女也进行跨县区调离。
三原县支行有一名中层干部,一家五口人同在一个行工作,爱人是出纳员,两个女儿是会计员,女婿是信贷员。现在,这位干部的大女儿和女婿调离到邻近的泾阳县支行工作,小女儿调到三原县支行基层分理处工作,避免了亲属之间的直接领导和业务监督关系。
在调整过程中,他们不搞“一刀切”。对五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和知识分子家庭,属调整对象,但家庭确有困难不能到外县区的,采取在本行科、股、室或基层办事处、分理处分散调整的办法,进行照顾。
为了杜绝今后造成新的亲属聚集,他们对新招职工和接收复员军人中的三十六名有亲属关系的,全部进行了跨县区分配。(附图片)
新阵式 哈笑
(原载《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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