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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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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18
第2版()
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启事
本处本月十五日所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主选举区、村人民政府的指示》一稿(见八月十七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八月十七日光明日报第一版、八月十六日新民报第二版)系未定稿,应予撤消。全文将另行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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