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下放企业是为了解放企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7
第1版()
专栏:

下放企业是为了解放企业
本报评论员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市区正陆续把自己直接管理的企业下放给中心城市管理。如何管理这些大中型企业,以有利于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有利于政府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加快四化建设步伐,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企业下放到中心城市管理,是为了解放企业,真正把企业搞活。在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下,企业不管是中央各部直接管理的还是各省市区直接管理的,都是行政的附属物。对产供销、人财物,企业都没有自主权。解放企业,就是把企业从行政的附属地位中解放出来,变成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解放企业的重任,主要落在中心城市的肩上。
有的同志把企业下放给中心城市管理,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归属的变化,只是换个“婆婆”,这种理解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没有真正理解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包括企业管理权下放在内的经济体制改革,为的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改变长期历史形成的僵化的旧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经济体制,以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离开这点谈企业归属,就难免仍然把企业当作行政的附属物,只是由上级政府的附属物变为下一级政府的附属物。对企业来说,只不过是由原来的“条条专政”变成“块块专政”而已。三十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条条专政”也好,“块块专政”也好,都不可能把企业真正搞活。
企业下放中心城市管理以后,“婆婆”是要换的,但决不是去了一个“贾母”,换来一个“凤姐”,仍然把企业管得死死的或者半死不活的。企业需要的是一个把自己当作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按照商品经济规律实行领导,并热心为自己服务的开明的“婆婆”。
要解放企业,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关键在于扩大和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保证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拥有生产经营方面的决策权,包括有权按照商品生产规律实行横向经济联合;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厂长(经理)有权任免中层行政干部,有权奖惩职工。国务院和各省市区政府已制定了不少有关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规定,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当前的问题是这些规定没有完全落实。在不少地方,刚刚下放给企业的自主权,又被主管的局或公司回收来了。厂长(经理)跟过去一样,只有责任,没有相应的权和利,很难按照商品生产规律办好企业。为了搞活企业,这种状况应当尽快结束。当然,企业自主权扩大以后,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新问题,这只能通过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革加以解决,走回头路是没有希望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