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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防爆器械厂破产冲击老观念 企业自负盈亏优胜劣汰势在必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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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8
第1版()
专栏:

沈阳防爆器械厂破产冲击老观念
企业自负盈亏优胜劣汰势在必行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国家经委负责人今天就沈阳防爆器械厂破产一事对记者发表谈话指出,这一事实打破了社会主义企业不会破产的“禁区”,说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自负盈亏、优胜劣汰是势在必行的。
这位负责人说,沈阳防爆器械厂这个社会主义的集体企业破产了,其营业执照被收缴了。这件事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对我们所有的企业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产品适合市场需要的先进企业得到发展,落后的企业被淘汰,这是经济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沈阳防爆器械厂的破产,对一些长期经营不善、管理无方、多年亏损的集体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是前车之鉴。
第二,对一些维持不下去的企业实行破产处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作为一剂对症良药,它可以有效地消除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这是在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监督企业,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第三,让经营不好的企业破产,有利于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秩序,可以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之间展开竞争。这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经委负责人说,沈阳防爆器械厂倒闭后,对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和生活出路作了妥善安置,对资金财产作了合情合理的处理,对有违法乱纪和负有经济责任的人员进行核实追查。由于事前和善后工作比较细致,人心比较安定,说明企业破产虽然存在一系列善后问题,但只要做好工作,认真解决具体问题,职工是能从长远利益出发,理解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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