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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领导与企业签订合同 对厂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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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8
第2版()
专栏:经济改革短讯

淮南市领导与企业签订合同 对厂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淮南市在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任期目标责任制,市长、副市长与大企业、公司签订合同,保证兑现。
一九八四年六月份,淮南市在八个不同行业中进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试点工作,接着又实行了厂长(经理)任期制。
今年初,又制订了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现在,实行这一制度的厂长(经理)都有自己的“三年任期,五年规划,十年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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