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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工业部化学工业局 为何不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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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1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东北工业部化学工业局
为何不积极推广先进经验?编辑同志:
我们认为东北化学工业局对推广化工系统中张义昌小组的先进经验一直表现不重视和拖延应付的态度是非常错误的。
国营东北某化工厂张义昌小组自一九五○年初以来,一直保持优异的生产成绩,他们曾创造了不少先进经验。张义昌曾两次当选为沈阳市的劳动模范,并两次出席沈阳市劳动模范代表会议。
因此,在今年三月,我们(沈阳市化学工会)就和东北化学工业局党委讨论,准备通过东北化学工业局推广这一先进经验。此后并由全国化学工会的四位同志协助,用半个月的时间总结了张义昌小组的经验。我们在四月十日会同化学工业局党委的同志、东北化学工会组织部王孟忠部长、沈阳日报社记者等和东北化学工业局张珍局长研究结果,张局长认为当时正进行春季保安大检查,推广先进经验应放在下半月进行。
到四月二十七日,我们又邀请了化工厂厂长、化学工业局党委的同志及沈阳市总工会生产部长刘克明同志等,和化学工业局研究如何进行推广先进经验的工作。化学工业局由杨秘书长参加这次会议,讨论中间,化学工业局又提出不了解张义昌小组的情况,因此又决定将张义昌小组的经验进一步研究整理,使其更加系统明确,并决定在五月七日召开筹备会研究布置,五月份一定推广。
我们根据会议决议,进一步整理了张义昌小组的经验。五月七日正式召开了筹备会,决定布置推广。当时各方面对这事很重视,到会的除了化学工业系统的党、政、工负责同志外,还有沈阳日报社徐社长、沈阳市总工会生产部刘克明部长、东北总工会生产部的同志,及东北日报、广播电台的记者。会上决定推广张义昌小组先进经验和春季保安大检查结合进行,由化学工业局在五月十四日召开二百五十人左右的干部会(有广泛代表性的),进行动员;会中并成立了推广委员会,由化学工业局杨真秘书长任主任,东北化学工会主席高屏同志和沈阳市化学工会主席潘克明同志任副主任;会上还决定由东北化学工业局、东北化学工会分别通知各化学工厂行政方面,号召全体职工学习张义昌小组的先进经验。
会后,沈阳市化学工会随即在生产工资委员会上作了布置,各厂工会干部即开始学习张义昌小组的先进经验。但是,在化学工业局方面,却迟迟不给各厂下通知,我们一再追问,化学工业局杨秘书长却说:“这件事要慎重一些,往后拖一拖吧!”
直到六月一日,东北总工会对推广张义昌小组先进经验的事指示我们,要“与东北化学工会委员会和化学工业局作更进一步的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后,要大张旗鼓地推广。”根据这一指示,我们又与东北化学工会和化学工业局联系,六月五日,在化学工业局召开了第二次筹备会议。化学工业局张定一副局长、杨真秘书长也都参加了。会上再次确定结合质量大检查在沈阳市推广,由化学工业局召开沈阳各厂干部会,进行动员。而此时化学工业局又提出不了解张义昌小组的情况,要化学工厂厂长、化学工业局党委、沈阳市化学工会主席把材料重新审查、盖章以示负责,然后由化学工业局送东北工业部请求批准。这样作了之后,东北工业部在六月二十五日批准同意推广。但,化学工业局对这事还是消极、拖拉。对工业部批准的事也是迟迟不告诉我们。
六月二十九日,我们接到东北化学工会高屏主席对推广张义昌小组先进经验的事,说“化学工业局暂定由江扬负责,本会由孙超负责,研究后再作决定”。从三月我们就要求行政方面配合推广这一经验,到六月末还是“研究后再作决定”。至此,推广委员会也不生效了,局里对这个工作的负责人由局长出面推到杨真秘书长身上,杨真秘书长又推到一个不负主要责任的干部身上。我们感到这太不像话了,就又积极和东北化学工会联系,高屏主席又复信说,他和化学工业局秘书长杨真商谈结果,决定在最近化学工业局召开的厂长联席会上提出来讨论推广,并要我们准备意见,在会上提出。高屏同志虽叫我们准备意见,但化学工业局认为我会系地方工会,不能参加他们这样的会议。现在厂长联席会已开完了,对推广张义昌小组先进经验的事仍然是一字未提。我们认为东北化学工业局对推广张义昌小组先进经验,口头说支持工会,同意推广,实际是不加重视,拖延应付。我们认为东北化学工业局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职工的先进经验是非常错误的。
沈阳市化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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