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正确认识和贯彻厂长负责制 本版八月五日刊登的《一次没有结论的讨论》,引起了读者的兴趣。下面这篇文章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键是观念要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09
第2版()
专栏:

正确认识和贯彻厂长负责制
本版八月五日刊登的《一次没有结论的讨论》,引起了读者的兴趣。下面这篇文章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是观念要变
航空工业部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党委书记 倪志荣
最近一位记者问我:“你们从1984年就自行实行厂长负责制,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毫不动摇,关键在什么地方?”我说:“关键在于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观念的转变。”
第一是关于企业党委作用的观念转变。我们认为,企业党委是个政治组织,不是经济组织,不是企业的经济工作领导机关。它的任务就应当集中精力管好党,管好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贯彻落实。
第二是关于所谓一把手的观念转变。人们长期形成一种观念,就是党委书记是企业的一把手。这种提法既不准确又不科学。党委书记作为政治组织的负责人,怎么成了经济组织的一把手?这岂不是张冠李戴?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的一把手,毫无疑问就是厂长或经理。企业领导不能“二元化”。企业的兴衰,厂长或经理义不容辞地负有法律责任。
第三是关于党管干部的观念转变。在企业里,党管干部,是不是只指党委管干部、组织部管干部?对这个问题,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前,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结果,管干部的与用干部的脱节,效率低下的现象不可避免。实行厂长负责制之后,对党管干部的原则,我们确立了新的观念,厂长(经理)按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任免行政干部,也是党管干部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是关于权力的观念转变。有人说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党委、工会、职工群众都没有权了。这话不对,企业的权力是多方面的,那种认为企业里只有人、财、物,产、供、销是权力,其他都不是权力的观念,是陈腐的观念。难道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实行领导,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就不是权吗?同样,工会和职代会参与企业管理,监督各级干部,也是很大的权力。
总而言之,我们公司就是由于党委一班人在上述观念上实现了转变,厂长负责制才一直坚持到今天。现在我们公司的党、政、工三方面的关系是顺当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