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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苏州糕点厂食品太不卫生 屡教不改 三个月整顿三次依然无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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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0
第2版()
专栏:

  明知故犯 苏州糕点厂食品太不卫生
  屡教不改 三个月整顿三次依然无效
本报讯 据今天出版的市场报报道:江苏省苏州糕点厂在今年4月到6月,接连发生几起严重违犯食品卫生法的事件。
今年4至5月,苏州糕点厂几次将零售商店退回和厂内库存的霉变面包烘烤轧粉。有关部门责成该厂进行食品卫生整顿。5月底,即在整改期间,苏州糕点厂竟又将销售单位退回的一百五十只变质蛋糕和库存的一百只发硬蛋糕,以及一批质次的香草蛋糕,一并填在底层,面上裱花后,制成一千一百零六个梅花塑盒裱花蛋糕,在“六一”期间供应给儿童。5月31日上午,该厂化验室对这批蛋糕抽样检查,每克蛋糕中含细菌数,多至无法计算。可是,厂领导在未得到检验报告以前,已将货发出销售,厂化验员蒋翠娥立即向厂长和食品工业公司报告,公司、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两次责令厂家立即追回,并于当晚在苏州电视台播放追回紧急通知,才没有危及顾客健康。事后,有关部门对工厂进行处分:罚款一千元,直接责任者扣发三个月奖金,整顿裱花蛋糕车间。
这样严重的事故,苏州糕点厂领导不仅没有作出深刻检查,反而对化验员蒋翠娥进行指责和刁难。
更严重的是,该厂在6月份又生产出大批不卫生的食品。6月底,苏州市人大代表视察该厂食品卫生工作时还发现:他们将三百斤蛋液存放在污秽、生锈的铁箱内,粘在容器上的蛋液已结成块;原料库内存放十二盘次劣食品,有些已发霉变质,干什么用?回答是:准备回炉做馅心。市卫生局向市政府打了报告,两位副市长批示:整顿一个月,以观后效。
为此,市场报刊登了题为“犯法,以法治之”的社论,社论说:企业领导不把食品卫生法当法,与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关系。苏州糕点厂三次被责令整顿,前两次都没有引以为戒。这“整顿”恐怕就没有触及厂领导的痛处。该厂的问题不能说不严重,影响不能说不恶劣。然而,被责令整顿的仅是一个车间,直接责任者也只是停发奖金而已,法律责任何在?没有追究。看来,食品卫生法要严肃施行,执法一定要严,仅仅依靠经济制裁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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