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阅读
  • 0回复

他为什么能贪污巨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0
第4版()
专栏:

  他为什么能贪污巨款
  安莉
云南省罗平县原牛街区信用社信贷员赵学周,利用工作和职务的便利,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贪污,共贪污三万九千一百余元。1985年10月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4年,罗平县农业银行在本系统进行一次财务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牛街区信贷员赵学周的帐目存在严重问题。之后,查证一千多人次,证明赵学周自1970年起就开始贪污。为什么一个基层信用社发生这样大的贪污案件,而且贪污时间这样长没有被发觉呢?
首先,这个信用社的主要负责人存在严重官僚主义。这里分管财务的领导名曰“分管”,实际上对业务工作从不过问。在信贷业务上,许多问题需要领导把关,例如,当贷款数目超过一定额度,需要主要领导签批;信贷员办理完信贷业务后,主要领导应立即检查、监督等。而这里的领导既不愿意承担责任,又不愿意得罪下属,长期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因此,使赵学周得以长期逍遥法外。
其次,是这个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混乱,会计有章不循。1983年8月,某村社员存款一千元,赵学周填写了存款单交给这位社员,没有入账,从中贪污一千元。赵学周在吸收社员存款后交给社员的存款单、存折等都属于重要会计凭证,按照规定,信贷员在报账时,应把重要凭证的使用、作废、结账情况分别填入报账表内,以便会计审查监督,进行逐笔勾对复核。而这个信用社的会计缺乏起码的监督,没有加强对空白凭证的管理,使赵学周有可乘之机。基层信用社还要求信贷员报帐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天,报账时由信用社审核后进行账务处理。因为这里领导不抓业务,所以会计也从未执行过这项制度。会计只讲人情,不讲制度,盲目地认为对赵学周“知根知底”不会出什么问题。在赵学周假账中,有许多无章无印白条入了账。待到赵学周贪污罪行被揭发出来后,这位会计才大吃一惊。
赵学周堕落成为贪污罪犯,是逐步发展起来的。他开始只是五元、十元的贪污,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发展成为贪污大笔款项的罪犯。赵学周的贪污犯罪案给人们的教训是:有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农村信贷和信贷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会计手续,以防止这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