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慑国法之威力 受政策之感召 各地一批经济罪犯携巨款自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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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1
第4版()
专栏:

  慑国法之威力 受政策之感召
  各地一批经济罪犯携巨款自首
本报讯 记者毛磊报道:今年以来,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北京、四川、山西、天津等地一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携带巨款陆续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有的还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经济犯罪线索。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5月至7月,浙江省已有一百三十八名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分子向检察机关自首,其中万元以上的有十名。江苏省各级检察机关配合各级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沉重打击了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使不少犯罪分子坐立不安,纷纷投案自首。最近,有九名重大经济犯罪分子携巨款向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各地人民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查明犯罪事实,对坦白自首、确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正确地运用免予起诉这一法律手段,处理了一些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的一贯政策,对于打击和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今年2月,杭州油墨油漆厂采购员张冬生向杭州江干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其利用职权,私自“调拨”钢材九十余吨,从中收受贿赂一万零四百元的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同时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十六条,检察院查证发现,有四起构成犯罪,并进行了立案侦查。鉴于其投案自首,并有立功表现,检察机关对张冬生依法给予了免予起诉处理。
为了体现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广州市在今年6月14日召开了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大会,对张世雄等投案自首或主动坦白交代有立功表现的经济犯罪分子,给予了从宽处理。会后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有三十三人到市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利用职权贪污或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交代作案数额十二万八千六百多元,退出赃款七万八千九百多元,及彩电、摩托车等赃物多件,并检举揭发了一批经济犯罪线索。广州市检察机关认真执行政策,对所有投案自首的人给予热情接待,肯定了他们迷途知返的行动,对他们进行了政策法律教育,鼓励他们退清赃款、赃物,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清事实,争取从宽处理。广州某汽车维修中心总经理助理黄汉流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进汽车发动机过程中,有意加大单价,多汇出货款后私自提取现金,贪污公款一万三千元,向检察机关自首后,彻底交代了犯罪事实,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广州市检察院经立案侦查,于7月9日对黄汉流依法作了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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