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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改革干部制度 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一般干部选聘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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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2
第4版()
专栏:

  绥宁县改革干部制度
  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一般干部选聘制
本报讯 据湖南日报8月9日报道:湖南省绥宁县大胆改革干部制度,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一般干部选聘制,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出现了下基层、办实事、讲效率、争效益的新局面。
绥宁县改革干部制度的作法是: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对各部、办、委、局和乡镇的领导干部,按照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县委批准的原则,重新任命,任期三年,不称职者可随时罢免,免职后不再享受原职待遇。对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原有干部中进行选聘。结果有五十九名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退出现职岗位。在一般干部中有六十多人未被选聘,经过组织部门批评教育,调整到缺编单位之后,仍有八人至今没有任何单位愿意接受。这些未被选聘的干部,按规定第一年只发给90%的工资,如果第二年还未被选聘就只发70%的工资,第三年则作退职处理。这样做,在全县干部中引起很大的震动。武阳镇有个干部,原先一年上班百来天,工作责任心很差,开始没有被选聘。他着了急,向镇领导提出保证,表示改正以往的缺点错误。被选聘后,他把铺盖搬到镇政府,主动包了一个村的工作。仅3月份,就配合有关部门收回了这个村三年来的水库水费欠款三千二百多元,落实了计划生育对象节育措施,做好了全村二百四十户粮食、生猪合同定购。
实行聘任制后,各级干部都按照各自岗位责任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并分段进行考核评比,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依据。这样,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普遍增强,纷纷深入基层办实事。今春以来,全县在做好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落实粮食、生猪定购合同等项工作的同时,着重解决了乱砍滥伐森林、占田建房和财务管理混乱等多年未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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