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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得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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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2
第4版()
专栏:漫话

  小议“得罪”
  治非
刘宾雁最近发表的报告文学《没上银幕的故事》,记录了西安电影制片厂厂长、导演吴天明大力改革、开创新局面的感人事迹。其中有这么一件事:干部W以权谋私,分房时先占了一套四十多平方米的住房,还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吴天明责令他退出房子,撤了他的职,对他义正辞严地说:“……不得罪你一个人,我就要得罪四千人!”
看来,一个领导干部,既要不怕得罪人,又要怕得罪人:不怕得罪搞不正之风的极少数人,怕得罪对不正之风深恶痛绝的广大群众。吴天明之所以深孚众望,恐怕这是一条主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却不然,他们怕得罪的对象刚好颠倒了:怕得罪搞不正之风的个别人,却偏偏不怕得罪广大群众。
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单位,搞不正之风的都是少数人。身为领导为什么生怕得罪他们呢?一种可能是领导自己作风就不正,害怕“拔了萝卜带出泥”,把自己的问题也给牵连出来。一种可能是领导虽然洁身自好,但却不敢碰硬,因为搞不正之风的人一般都比较刁钻,不好对付,或背靠大树,有后台。他们害怕得罪这样的人会危及自己的私利,因而原则也抛弃了,群众的利益也不顾了。殊不知,顾此而失彼,小“得”而大失,因为怕得罪个别人而得罪了群众,损害了党的威信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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