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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三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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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3
第2版()
专栏:新语

  “破产”三感
  宫雨农
  别叫“一条臭鱼坏了一锅汤”
企业混不下去了,是令它早早倒闭好,还是“慈悲为怀”,搞关停并转?说实话,所谓“并转”,多是把亏损大户硬嫁与盈利大户。后者弄不好也会随之陷入困境。有人说,这叫“一条臭鱼坏了一锅汤”。
企业是法人,硬派给“并转”企业是对法人权益的侵犯。企业破产制立了个好规矩:企业断了生计就叫它破产,法人资格取消,资产变卖,全体职工,包括厂长、书记,统统另谋出路(当然,也要有适当的善后措施)。
“优越性”质疑
企业倒闭,人员待业,“大锅饭”、“铁饭碗”都砸了。这样做不“狠”吗?似乎是。但不这样,怎能叫人知道破产的滋味不好受呢!
有人说这样做牺牲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话不对。
企业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搞商品经济就得承认价值规律是无情的。企业盈利,可以生存,若是亏损,以至产不抵债,只好淘汰。这是无可奈何之事。否则,听任企业坐吃山空,拿人民的血汗养活败家子,这对人民创造的财富不是太无珍惜之情了吗!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长期被认为是“厂厂不倒闭”、“人人不失业”,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再搞瞎指挥就难了
有些企业破产,上级主管部门负有很大责任。什么责任?政企不分,瞎指挥。害得企业遭折腾。实行破产办法,当企业面临生死存亡之忧,再接受瞎指挥就有“翻船”危险的时候,对于行政干扰就必然严加抵制。正如有位受“黄牌”警告的厂长所说:“谁再瞎指挥,谁就要负破产倒闭的责任!”
确实,破产制度不仅可以“治”企业,也能够“治”政企合一、官僚主义的弊端。今后,哪个上级主管部门如果真的“指挥”出几个破产企业来,恐怕就再也不会象过去那样逍遥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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