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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产销不能刚放又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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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5
第2版()
专栏:来信

  茶叶产销不能刚放又收
1984年国家明文规定:除边销茶外,内外销茶彻底放开。之后,茶叶市场活跃,购销两旺,前两年茶叶滞销局面开始扭转,生产逐步恢复。但是,今年以来,一些部门和一些茶叶产区,以种种理由重新采取过去“统”的做法,严重影响了茶叶的流通和生产。
有的省规定:对省外购茶者统收20%的生产扶持费。有的县不分内外销茶,一律“从严”管理,巧立名目乱收费。如规定茶叶不准多渠道出县、出区、出乡,否则须交15—25%的补偿费。有的县还有不同名目的“关卡费”,并在公路、火车站设“关卡”,规定个人携带或邮寄出县的茶叶一次不得超过二点五公斤。许多县准备停办多渠道经营,有的则已经回到过去单一渠道经营的老路。甚至规定多渠道经营茶叶的企业不能贷款和不给分配生产资料。
此外,近两年来由于生产资料的提价和采制茶叶工值的提高等,茶叶生产成本增加幅度较大,茶农实际收入明显减少,生产者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据安徽潜山县调查:去年每生产一百公斤绿茶成本比1979年增加43%。茶农普遍反映今年茶叶价格偏低,无利可图。
“统”的回潮在其它农副产品流通中也存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部门和地方利益,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不能走回头路。
农牧渔业部 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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