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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查《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 食品不卫生案例有增无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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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5
第2版()
专栏:

  广东检查《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
  食品不卫生案例有增无减
编者按: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见利忘义,置广大群众的健康于不顾,在市场上出售有害食品,激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这种情况应引起各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要采取措施,敦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迅速改善卫生状况;对情节恶劣的,坚决依法惩治。经过不懈的努力,把我国食品卫生状况引向一个新的水平。
本报讯 广东省人大视察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检查组于7月上旬检查了广州、江门、深圳、汕头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发现食品不卫生的问题相当严重。
违法案例不断发生。恩平县近年来瞒报病猪八百多头,还多次屠宰销售和调运三百五十多头病猪;化学农药污染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不断增加。深圳市今年上半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十一起、其中农药残留量过多引起食物中毒的就达六起、一百二十多人;农贸市场、公路沿线、码头、车站的饮食摊档大都没有“三防”卫生设施,食具消毒不落实。汕头市近三年来共检测食具四千多份,消毒合格率只占30%;潮阳县文光汽水厂回收玻璃瓶,不经消毒就装汽水;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地方和单位不经有关部门的批准,非法产销食品添加剂。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视察检查组责成受检地区的负责人抓紧整顿和限期改进食品不卫生的状况。
(岑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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