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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 一至六月查处百余大案要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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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5
第4版()
专栏:

  铁路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
  一至六月查处百余大案要案
本报讯 记者齐欣、毛磊报道:全国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发挥铁路运输专门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据统计,1至6月,共立案三百七十三件,其中大案要案一百零五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三倍和十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余万元。
记者从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了解到,目前铁路系统经济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经济犯罪分子利用掌管车皮计划的权力收受贿赂;利用处理铁路上废旧钢轨等物资的机会,大量贪污、受贿、投机倒把;以及利用承包工程,内外勾结大量侵吞公款。
为了把检察工作同经济建设紧密挂钩,使检察工作适应经济改革的新形势,全国各级铁路检察机关今年初明确了把工作重点放到打击经济犯罪上来的指导思想,克服了过去那种“等等看,不能办”一筹莫展的状况,突出了兵贵神速,以快制胜的特点,迅速查处了一批案件。
今年5月份,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破获了一起倒卖车皮计划的重大案件。人犯张继义、辛光含利用行贿手段,以“铁丰建材贸易部”的名义报批车皮计划,合伙进行倒卖,从中渔利一万六千余元。检察机关以此为突破口,采取果断行动,查出铁路内部一批以车谋私的犯罪分子,从6月10日至7月2日连续立案七起,涉及到火车站计划组织人员、站长、站务员等共十人,其中万元以上案件三起。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今年初办理了一起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兴仁公司和徐州铁路分局薛城车务段待业青年管理室特大投机倒把案件。两单位合伙在去年先后以一百零九车皮焦炭(四千五百多吨)在上海换得各种规格的钢材指标一千多吨,然后将其中八百四十余吨钢材指标转手加价倒卖给浙江、上海、湖南等省市的十二个单位,非法经营额达一百四十三万元,非法获利二十八万余元。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依法办案,克服了重重困难,仅用一个月的时间,便查结了这起参与人员多、购销帐目繁杂、又是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进行的经济犯罪案件。
据了解,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现下设十二个检察分院,六十四个基层检察院遍布全国各铁路分局,现有干警近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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