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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观念 本溪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基层单位许多老大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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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6
第1版()
专栏:

树立“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观念
本溪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基层单位许多老大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本报讯 记者段存章报道:本溪市副市长由作武审视着废旧物品收购公司的一份请示报告,报告要求以港商赠送为名给市侨办购进两台“皇冠”小轿车,他想:“这合法吗?”“这种逃避关税的事,是法律不允许的。学法就得守法,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从“拍脑袋办事”到“拿法来查看”,这是本溪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新风气。原市委书记徐步云说,前几年,我市提出三年普及法制教育。现在,许多干部的法学考试已基本合格,但做起来,有人又不依法办事。原因是还没有从根本上把法律意识培养起来。因此,我们在学法同时抓用法,通过用法,增强法制观念。他还说,现在稀里糊涂犯法的干部不少,比如本溪县兰合峪乡一位党委书记,工作干得很好,老百姓拥护。但在建酒厂时,因不懂法律,他批准上山砍木材,触犯刑法。处分他时,群众来说情:“能不能以功补过?”我们说不行,司法部门按刑法规定对其判了刑。服刑期满以后,我们仍让他返乡复职。
这个市的计划委员会依照经济法规管理计划工作。过去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市、县制定木材生产计划都在省计划外加码,常常是“机关动笔头,乡村动斧头”,山林破坏严重。计委拿森林法来对照自己的工作,认识到这不是采伐指标大小的问题,而是守法和违法的问题,是贯彻森林法的大事。因此,他们严格执行国家采伐计划,不准再层层加码,近年来多采多伐的问题基本止住了。
市经委过去重视经济指标和效益,不注意抓经济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对一些企业的违法问题制止不力,企业违了法有人还出面讲情。市橡胶化工厂生产排出废气污染大气,危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环保部门曾多次责令限期解决,市经委不予积极支持,致使问题长期拖着未解决。通过学法用法,经委领导认识到这不仅违犯国家的法律,还当了企业不执法的保护伞,即同橡胶厂研究,根据有关法规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市劳动局过去对国家颁发的《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重视不够,贯彻不力,矿山安全事故经常发生。经过学法,他们懂得了安全《条例》就是法,不认真贯彻执行,就是不执法,不守法。他们组织矿山企业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两个安全《条例》,并根据本身存在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使安全事故减少了。
本溪市的许多同志通过学法,提高了觉悟,注意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市法院有个院长办一件公案时,有位老同事给他送去二百元钱,求他判轻一些,他不仅没有接受,而且严厉批评了送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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