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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揭露骗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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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7
第4版()
专栏:

  律师揭露骗局
  张百顺
山东省黄县外贸商店与浙江省玉环县黄门海洋渔业公司签订一份购销鱼粉六十吨、总货值七万零五百元的经济合同。合同规定,黄县外贸商店购买的渔业公司鱼粉为智利产、外编织、内塑料袋、原包装。鱼粉含蛋白质50%以上。合同履行中,双方因鱼粉质量发生争议。黄县外贸商店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受托后,在审核查阅与本案卷宗有关材料时,发现渔业公司提供的鱼粉化验单据填写含蛋白质51.7%的数据,笔迹似有涂改,经建议黄县人民法院经济庭核实,证实渔业公司所出的化验单是从化验单位盗取后自己涂改填写,然后将自产的含蛋白质不符合同规定而又未经化验的低劣鱼粉,冒充含蛋白质51.7%智利进口鱼粉销给对方。黄县人民法院除以质论价将鱼粉削价二万九千六百一十元、令公司退还给黄县外贸商店外,并建议渔业公司所在地法院对其违法诈骗行为给予法律制裁。律师通过代理活动,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经济利益,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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