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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责权利统一 建设分轻重缓急 山东放权分步实施重点工程 确保国家六十六项大中型项目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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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9
第1版()
专栏:

体现责权利统一 建设分轻重缓急
  山东放权分步实施重点工程
  确保国家六十六项大中型项目建设
本报讯 记者贾建舟报道:下放权限,分步实施——为了确保“七五”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山东省委、省政府以改革的精神拟定了这样的作战方案。
“七五”期间,国家安排在山东的大中型基建项目六十六项,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之首。这当中,属于中央和地方“两点抬”和完全由地方投资的项目就有三十二项,加上地方的小型重点项目,在资金安排上出现了较大的缺口。针对这种情况,省委、省政府分别轻重缓急,对列上“七五”计划的重点项目重新排队,确定采取前三年和后两年的分段实施方案。前三年,集中力量保“六五”拖下来的续建项目、已开工的项目和具备开工的项目,其他项目则推迟到后两年开工建设。
为保证这一方案的实施,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改变过去省里包揽过多的弊端,对市、地实行责、权、利统一,变一个积极性为上下左右多方面的积极性。省里除了承担部分投资及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资金筹措、施工组织等任务,均放给工程项目所在的市、地,由其自主地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工程建成后列为市、地所属企业,产品除国家和省里统一分配调拨的部分外,一律由有关市、地支配,真正体现责、权、利的统一。由于安排在各市、地的项目多少不一,建设任务重、资金紧缺的市、地,可以拿出有吸引力的项目,与资金相对宽余的市、地合资建设,竣工投产后由合建的各方分产值、分利润、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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