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阅读
  • 0回复

全国现有经济法庭三千四百多 上半年受理经济纠纷案十六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19
第4版()
专栏:

全国现有经济法庭三千四百多
  上半年受理经济纠纷案十六万
本报讯 记者吴恒权报道:目前,全国三千五百多个人民法院中设立了三千四百多个经济法庭。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十六万一千多件,审结十三万三千八百多件,已审结的案件争议标的金额达三十五亿三千六百多万元。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的人民法院从1979年下半年开始,陆续设立专办经济纠纷案件的经济审判庭。六年多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五十七万九千五百多件,其中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就受理了三十八万七千多件。从受理案件的数量看,经济纠纷案件逐年成倍上升。
六年多来,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二是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三是涉外经济案件。四是经济损害赔偿案件。五是经济行政案件。六是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在这六方面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经济合同案件占全部经济案件的80%到90%。涉外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行政案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保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调整经济关系、改善和加强经营管理,促进经济改革、开放、搞活和建设等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随着经济纠纷案件的成倍增长,目前,各级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人员严重不足,使相当数量的案件不能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为适应改革、开放、搞活和建设需要,各级人民法院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济审判自身队伍的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办案质量;坚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进行审判,排除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干扰,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公无私,公正办案,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